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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推荐

办事项目名称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推荐
办理机构 市科技局计划与工业科
设定依据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与管理办法
(国科火字[2001]83号
办理条件 (标准) 1、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;
2、已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,且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处国内领先;
3、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,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60%,人均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;
4、研发投入不低于总销售额的5%,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%以上,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%以上。
办理程序 企业填写相关材料→市科技局审核→省科技厅评审→推荐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
办理时限 市科技局的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
需提交材料 1、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》(系统软件填写)
2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报告
3、专项审计报告
4、其它附件
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,并附电子表格。
 
收费标准 免费
办公地址 龙岩市登高中路113号市科技局三楼
联系电话 2302896,2321389
投诉电话 2323160

 

电话:0597-23213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