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办事项目名称 |
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推荐 |
| 办理机构 |
市科技局计划与工业科 |
| 设定依据 |
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与管理办法
(国科火字[2001]83号 |
| 办理条件 (标准) |
1、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;
2、已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,且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处国内领先;
3、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,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60%,人均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;
4、研发投入不低于总销售额的5%,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%以上,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%以上。 |
| 办理程序 |
企业填写相关材料→市科技局审核→省科技厅评审→推荐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|
| 办理时限 |
市科技局的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|
| 需提交材料 |
1、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》(系统软件填写)
2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报告
3、专项审计报告
4、其它附件
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,并附电子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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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收费标准 |
免费 |
| 办公地址 |
龙岩市登高中路113号市科技局三楼 |
| 联系电话 |
2302896,2321389 |
| 投诉电话 |
2323160 |